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3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1/132.捐贈緣由:為貢獻南台灣之藝術活動,積極贊助或認養文化藝術活動與團體3.捐贈金額:新台幣4,000,000元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聚和文化藝術基金會5.與公司關係:本公司設立之基金會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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